5. 没有人可怜你,同情你,为你做以上的事。你生下来便遭人厌恶,被扔在野外。
6. “‘我从你旁边经过,见你在血泊中挣扎,便对血泊中的你说,活下去!
7. 我使你像田间的植物一样茁壮生长。你渐渐发育成熟,长得亭亭玉立,双乳丰满,秀发垂肩,但仍然赤身露体。
8. “‘后来我又从你旁边经过,见你正值少女怀春,我便用衣襟遮盖你的身体,向你起誓,与你定下婚约,你便属于我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9. 我用水洗净你身上的血污,给你涂上馨香的油,
10. 穿上锦绣的衣裳和海狗皮的鞋,披上细麻衣和丝绸外袍。
11. 我用首饰来装扮你,给你戴上手镯、项链、
12. 鼻环、耳环和华冠。
13. 这样,你戴的是金银首饰,穿的是绫罗绸缎,吃的是细面粉、蜂蜜和油。你变得美艳绝伦,晋升为王后。
14. 你的美貌名扬四方,因为我给你的华贵使你美貌无比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15. “‘你却仗着自己的美貌和名声纵情淫乱,与所有过路的人苟合。
16. 你用自己的衣服在拜偶像的地方结彩,在那里行淫。这样的事真是空前绝后!
17. 你用我给你的金银首饰为自己制造男人的像,与他们苟合。
18. 你给他们穿上锦绣衣服,把我给你的膏油和香料供奉他们。
19. 你把我赐你吃的细面粉、油和蜂蜜作为馨香的供物奉献在他们面前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20. 你还把你给我生的儿女烧作燔祭献给偶像。难道你淫乱还不够吗?
21. 你竟屠杀我的儿女,把他们焚烧献给偶像。
22. 你做这一切可憎、淫乱的事,忘记了你幼年赤身露体,在血泊中挣扎的日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