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结书 16:46-52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(CCB)

46. 你姐姐是撒马利亚,她和她的女儿们住在你的北面。你妹妹是所多玛,她和她的女儿们住在你的南面。

47. 你不仅追随她们可憎的行径,还很快超过了她们。

48. 我凭我的永恒起誓,与你妹妹所多玛和她女儿们相比,你和你女儿们的行径有过之而无不及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
49. 看啊,你妹妹所多玛和她的女儿们傲慢狂妄,安逸饱足,对穷困的人漠不关心。

50. 她们心骄气傲,在我面前做可憎的事,我看见后便除掉了她们。

51. 撒马利亚的罪还不及你的一半,你做的事比她们做的更可憎,以致与你相比,你的姊妹倒显得公义了。

52. 既然你帮了你的姊妹,使她们显得公义,你就蒙受羞辱吧!因为你犯的罪比你姊妹犯的罪更可憎,以致她们显得比你更公义。因此,你就自取其辱,抱愧蒙羞吧!

以西结书 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