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 5:26-38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26. 我实在告诉你,就是有一个大文钱还没有还清,你也绝不能从那里出来。”

27. “你们听过有话说:‘不可奸淫。’

28. 但是我告诉你们: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。

29. 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,就把它挖出来,丢掉。宁可失去身体中的一部分,也不让整个身体被扔进地狱。

30. 若是你的右手使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来,丢掉。宁可失去身体中的一部分,也不让整个身体下地狱。”

31. “又有话说:‘无论谁休妻,都要给她休书。’

32. 但是我告诉你们:凡休妻的,除非是因不贞的缘故,否则就是使她犯奸淫了;人若娶被休的妇人,也是犯奸淫了。”

33. “你们又听过有对古人说:‘不可背誓,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。’

34. 但是我告诉你们:什么誓都不可起。不可指着天起誓,因为天是上帝的宝座。

35. 不可指着地起誓,因为地是他的脚凳;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,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京城。

36. 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,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。

37. 你们的话,是,就说是;不是,就说不是。若再多说,就是出于那恶者。”

38. “你们听过有话说:‘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’

马太福音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