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2:9-14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9. 在人面前不认我的,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。

10.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,还可得赦免;但是亵渎圣灵的,总不得赦免。

11. 有人带你们到会堂、官长和掌权的人面前,不要担心怎么答辩,说什么话;

12. 因为就在那时候,圣灵要指教你们该说的话。”

13. 人群中有一个人对耶稣说:“老师!请你吩咐我的兄弟和我分家产。”

14. 耶稣对他说:“你这个人!谁立我作你们的判官,或给你们分家产的呢?”

路加福音 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