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. 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,作上帝福音的祭司,使所献上的外邦人因着圣灵成为圣洁,可蒙悦纳。
17. 所以,有关上帝面前的事奉,我在基督耶稣里是有可夸的。
18-19. 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,我什么都不敢提,只提他藉我的言语作为,用神迹奇事的能力,并上帝的灵的能力,使外邦人顺服;甚至我从耶路撒冷,直转到以利哩古,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。
20. 这样,我立了志向,不在基督的名已经传扬过的地方传福音,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;
21. 却如经上所记:“未曾传给他们的,他们必看见;未曾听见过的事,他们要明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