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5:19-31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19. “‘不可偷盗。

20. “‘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你的邻舍。

21. “‘不可贪恋你邻舍的妻子;也不可贪图你邻舍的房屋、田地、仆婢、牛驴,以及他一切所有的。’

22. “这些话是耶和华在山上,从火焰、密云、幽暗中,大声吩咐你们全会众的,再没有加添别的话了。他把这些话写在两块石版上,交给我。

23. 山被火焰烧着,你们听见从黑暗中发出的声音,那时,你们各支派的领袖和长老都挨近我。

24. 你们说:‘看哪,耶和华-我们的上帝将他的荣耀和他的伟大显给我们看,我们也听见他从火中发出的声音。今日我们看到上帝与人说话,人还活着。

25. 现在这大火将要吞灭我们,我们何必死呢?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上帝的声音,我们就必死。

26. 凡血肉之躯,有谁像我们一样,听见了永生上帝从火中讲话的声音还能活着呢?

27. 求你近前去,听耶和华-我们上帝所要说的一切话,将耶和华-我们上帝对你说的话都传给我们,我们就听从遵行。’

28. “你们对我说的话,耶和华都听见了。耶和华对我说:‘这百姓对你说的话,我听见了;他们所说的都对。

29. 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,常遵守我一切的诫命,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。

30. 你去对他们说:你们回帐棚去吧!

31. 至于你,可以站在我这里,我要将一切诫命、律例、典章传给你。你要教导他们,使他们在我赐他们为业的地上遵行。’

申命记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