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26:12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“每逢第三年,就是捐十分之一的那年,你从你一切土产中取了十分之一,要分给利未人、寄居的、孤儿和寡妇,使他们在你的城镇中可以吃得饱足。

申命记 26

申命记 26:11-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