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25:1-5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1. “人与人若有争讼,要求审判,当宣判义人为义,恶人有罪的时候,

2. 恶人若该受责打,审判官就要叫他当着面,伏在地上,按他的罪照数责打。

3. 只能打四十下,不可加多;多过这数目就是在你眼中作贱你的弟兄了。

4. “牛在踹谷的时候,不可笼住它的嘴。”

5. “兄弟住在一起,若其中一个死了,没有儿子,死者的妻子就不可出去嫁给陌生人。她丈夫的兄弟应当尽兄弟的本分,娶她为妻,与她同房。

申命记 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