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21:16-23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16. 到了分产业给儿子的时候,不可将自己宠爱的妻子所生的儿子立为长子,在他失宠妻子所生的长子之上。

17. 他必须认失宠妻子所生的儿子为长子,在所有的产业中给他双分,因为这儿子是他壮年时生的,长子的名分应当是他的。”

18. “人若有顽梗忤逆的儿子,不听从父母的话,他们虽然惩戒他,他还是不听从他们,

19. 父母就要抓住他,带他出去到当地的城门,本城的长老那里,

20. 对本城的长老说:‘我们这个儿子顽梗忤逆,不听从我们的话,是贪食好酒的人。’

21. 然后,城里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。这样,你就把恶从你中间除掉,全以色列听见了都要害怕。”

22. “人若犯了死罪被处死,你把他挂在木头上,

23. 不可让尸体留在木头上过夜,一定要当日把他埋葬,因为被挂的人是上帝所诅咒的。你不可玷污耶和华-你上帝所赐你为业的地。”

申命记 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