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18:1-6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1. “利未家的祭司和利未全支派在以色列中没有分得产业;他们可以吃耶和华的火祭,那是他的产业。

2. 他在弟兄中没有产业;耶和华是他的产业,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的。

3. 祭司从百姓当得的权益是这样:凡献牛或羊为祭物的,要把前腿、两腮和胃给祭司。

4. 初收的五谷、新酒和新的油,以及初剪的羊毛,也要给他。

5. 因为耶和华-你的上帝从你众支派中拣选他,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、事奉。

6. “利未人若离开他在以色列中所居住的任何一座城,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,

申命记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