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15:1-14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1. “每七年的最后一年,你要施行豁免。

2. 豁免的方式是这样:凡债主要把手里所借给邻舍的全豁免,不可向邻舍和弟兄追讨,因为耶和华的豁免已经宣告了。

3. 你可以向外邦人追讨;但你弟兄欠你的,无论是什么,你都要放手豁免。

4. 其实,在你中间不会有贫穷人;因为在耶和华-你上帝所赐你为业的地上,耶和华必大大赐福给你。

5. 只要你留心听从耶和华-你上帝的话,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这一切的命令,

6. 因为耶和华-你的上帝会照他所应许你的赐福给你,你必借给许多国家,却不需要去借贷;你要管辖许多国家,它们却不能管辖你。

7. “在耶和华-你上帝所赐给你的地上,任何一座城里,你弟兄中若有一个贫穷人,你不可硬着心,袖手不帮助你贫穷的弟兄。

8. 你总要伸手帮助他,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,补他的不足。

9. 你要谨慎,不可心起恶念,说:‘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’,你就冷眼看你贫穷的弟兄,什么都不给他。他若为你的缘故求告耶和华,你就有罪了。

10. 你要慷慨解囊,给他的时候不要心疼,因为耶和华-你的上帝必为这事,在你一切的工作上和你手所做的一切赐福给你。

11. 因为地上的贫穷人永远不会断绝,所以我吩咐你说:‘总要伸手帮助你地上困苦贫穷的弟兄。’”

12. “你弟兄中,若有一个希伯来男人或希伯来女人卖给你,已服事你六年,到了第七年就要让他自由离开你。

13. 你让他自由离开的时候,不可让他空手而去,

14. 要从你的羊群、禾场、压酒池中取一些,慷慨地送给他;耶和华-你的上帝怎样赐福给你,你也要照样给他。

申命记 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