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14:2-8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2. 因为你是属于耶和华-你上帝神圣的子民,耶和华从地面上的万民中拣选了你,作自己宝贵的子民。”

3. “凡可憎的物, 你都不可吃。

4. 可吃的牲畜是:牛、绵羊、山羊、

5. 鹿、羚、麃子、野山羊、瞪羚、羚羊、山绵羊。

6. 凡蹄分两瓣,分趾蹄而又反刍食物的牲畜,你们都可以吃。

7. 但那反刍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是:骆驼、兔子、石獾,虽然反刍却不分蹄,对你们是不洁净的;

8. 猪,虽然分蹄却不反刍,对你们也是不洁净的。它们的肉,你们一点都不可吃;它们的尸体,你们也不可摸。

申命记 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