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12:12-16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12. 你们和儿女、仆婢,以及住在你们城里,没有与你们一起分得产业的利未人,都要在耶和华-你们的上帝面前欢乐。

13. 你要谨慎,不可在自己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。

14. 惟独耶和华从你的一个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,你要在那里献燔祭,在那里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。

15. “然而,你在各城里都可以照着耶和华-你上帝所赐给你的福分,随心所欲宰牲吃肉;无论洁净的人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,就如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。

16. 只是血,你不可吃,要把它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样。

申命记 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