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6:5-11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5. “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,不可用剃刀剃头。在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未满之前,他要成为圣,要任由头上的发绺生长。

6. 在他一切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,不可挨近死尸。

7. 即使他的父母或兄弟姊妹死了,他也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,因为他头上有离俗归上帝的记号 。

8. 在他一切离俗的日子,他是归耶和华为圣的。

9. “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死了,因而玷污了他离俗的头,他要在第七日,得洁净的日子剃头。

10. 第八日,他要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,交给祭司。

11. 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,一只作燔祭,为他赎因尸体而有的罪,并要在当日使他的头分别为圣。

民数记 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