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28:1-14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1.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:

2. “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:‘你们要按时把我的供物,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,献给我。’

3. 要对他们说:‘这是当献给耶和华的火祭:每天两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小公羊,作为经常献的燔祭。

4. 早晨献第一只小公羊,黄昏献第二只小公羊;

5. 又用十分之一伊法细面和四分之一欣捣成的油,调和作为素祭。

6. 这是在西奈山上规定为经常献的燔祭,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。

7. 为每只小公羊,要有四分之一欣的浇酒祭;在圣所中,你要将醇酒献给耶和华作浇酒祭。

8. 黄昏你献第二只小公羊,要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献的浇酒祭献上,作为馨香的火祭,献给耶和华。’”

9. “在安息日,要献两只没有残疾,一岁的小公羊、十分之二伊法调了油的细面为素祭,和同献的浇酒祭。

10. 除了经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浇酒祭之外,这是每一个安息日当献的燔祭。”

11. “每月初一,要将两头公牛犊、一只公绵羊、七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小公羊,献给耶和华为燔祭。

12. 为每头公牛,要用十分之三伊法调了油的细面作为素祭;为那只公绵羊,要用十分之二伊法调了油的细面作为素祭;

13. 为每只小公羊,要用十分之一伊法调了油的细面作为素祭。这是馨香的燔祭,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。

14. 每头公牛要有半欣的浇酒祭,每只公绵羊三分之一欣的浇酒祭,每只小公羊四分之一欣的浇酒祭。这是一年之中每月初一当献的燔祭。

民数记 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