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18:28-32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28. 这样,从以色列人中所收取所有的十分之一,你们要从其中取举祭献给耶和华;你们要把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亚伦祭司。

29. 你们要将给你们一切礼物中最好的,就是分别为圣的,献给耶和华为举祭。

30. 你要对利未人说:当你们把其中最好的献上为举祭之后,这剩下的就算是你们禾场上的农作物,酒池中的酒。

31. 你们和你们的家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吃;这本是你们的赏赐,是你们在会幕里事奉的酬劳。

32. 当你们把其中最好的献上为举祭,就不致于因它担当罪。你们不可玷污以色列人的圣物,免得死亡。”

民数记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