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18:22-32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22. 以色列人不可再挨近会幕,免得他们担当罪而死。

23. 惟独利未人要在会幕中事奉,他们要担当罪孽,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。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;

24. 因为以色列人出产的十分之一,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,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。所以我对他们说,他们不可在以色列人中有产业。”

25.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:

26. “你要吩咐利未人,对他们说: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,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,要从这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,作为献给耶和华的举祭。

27. 这可算为你们的举祭,如同禾场上的谷,酒池中盛满的酒。

28. 这样,从以色列人中所收取所有的十分之一,你们要从其中取举祭献给耶和华;你们要把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亚伦祭司。

29. 你们要将给你们一切礼物中最好的,就是分别为圣的,献给耶和华为举祭。

30. 你要对利未人说:当你们把其中最好的献上为举祭之后,这剩下的就算是你们禾场上的农作物,酒池中的酒。

31. 你们和你们的家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吃;这本是你们的赏赐,是你们在会幕里事奉的酬劳。

32. 当你们把其中最好的献上为举祭,就不致于因它担当罪。你们不可玷污以色列人的圣物,免得死亡。”

民数记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