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希米记 10:25-32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25. 利宏、哈沙拿、玛西雅、

26. 亚希雅、哈难、亚难、

27. 玛鹿、哈琳、巴拿。

28. 其余的百姓、祭司、利未人、门口的守卫、歌唱的、殿役,所有与邻邦民族分别出来、归服上帝律法的,以及他们的妻子、儿女,凡有知识、能明白的,

29. 都随从他们贵族的弟兄发咒起誓,要遵行上帝藉他仆人摩西所赐的律法,谨守遵行耶和华-我们主的一切诫命、典章、律例。

30. 我们不把我们的女儿嫁给这地的居民,也不为我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。

31. 这地的民族若在安息日,或什么圣日,带了货物或粮食来卖,我们必不买。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种,凡欠我们债的必不追讨。

32. 我们又为自己定例,每年各人捐献三分之一舍客勒,作为我们上帝殿之用:

尼希米记 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