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代志上 16:22-27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22. “不可伤害我的受膏者,也不可恶待我的先知。”

23. 全地都要向耶和华歌唱!天天传扬他的救恩!

24. 在列国中述说他的荣耀!在万民中述说他的奇事!

25. 因耶和华本为大,当受极大的赞美;他在万神之上,当受敬畏。

26. 因万民的神明都属虚无;惟独耶和华创造诸天。

27. 有尊荣和威严在他面前,有能力和喜乐在他自己的地方。

历代志上 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