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. 既然基督为我们成了诅咒,就把我们从律法的诅咒中赎出来。因为经上记着:“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受诅咒的。”
14. 这是要使亚伯拉罕的福,因着基督耶稣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能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。
15. 弟兄们,我照着人的观点说,人的遗嘱一经确定,没有人能废弃或加增。
16. 那些应许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后裔说的,并不是说“和众后裔”,指许多人,而是说“和你那个后裔”,指一个人,就是基督。
17. 我是这么说,上帝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,使应许失效。
18. 因为承受产业若是出于律法,就不再是出于应许;但上帝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。
19. 这样说来,为什么要有律法呢?律法是为过犯的缘故而加上去的,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才结束,是藉着天使经中保之手而设立的。
20. 但中保本不是为单方设立的;上帝却是一位。
21. 这样,律法是与上帝的应许对立吗?绝对不是!如果律法的颁布能使人得生命,义就诚然出于律法了。
22. 但圣经把万物都圈在罪里,为要使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归给信的人。
23. 但这“信”还未来以前,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像被圈住,直到那将来的“信”显明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