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7:17-34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17. 第三天,所剩下的祭肉要用火焚烧。

18. 第三天若吃平安祭的肉,必不蒙悦纳,所献的也不算为祭;这祭物是不洁净的,凡吃这祭物的,必担当自己的罪孽。

19. “沾了不洁净之物的肉就不可吃,要用火焚烧。至于其他的肉,凡洁净的人都可以吃这肉;

20. 但不洁净的人若吃了献给耶和华平安祭的肉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
21. 若有人摸了不洁之物,无论是人体的不洁净,或是不洁的牲畜,或是不洁的可憎之物 ,再吃了献给耶和华平安祭的肉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”

22.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:

23. “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:牛、绵羊、山羊的脂肪,你们都不可吃。

24. 自然死去的或被野兽撕裂的,那脂肪可以作别的用途,你们却万不可吃。

25. 任何人吃了献给耶和华作火祭祭牲的脂肪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
26.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,无论是鸟或兽的血,你们都不可吃。

27. 无论谁吃了血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”

28.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:

29. “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: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,要从他的平安祭中取些供物来献给耶和华。

30. 他要亲手把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带来,要把脂肪和胸带来,把胸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,作为摇祭。

31. 祭司要把脂肪烧在坛上,但胸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。

32. 你们要从平安祭牲中把右腿作为举祭,送给祭司。

33. 亚伦子孙中献平安祭牲的血和脂肪的,要得这右腿,作为他当得的份。

34. 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,把这摇祭的胸和这举祭的腿给亚伦祭司和他子孙,作为他们在以色列人中永远当得的份。”

利未记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