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27:3-13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3. 你所估的是:二十岁到六十岁男的,按照圣所的舍客勒,估价是五十舍客勒银子。

4. 若是女的,估价是三十舍客勒。

5. 五岁到二十岁男的,估价是二十舍客勒,女的十舍客勒。

6. 一个月到五岁男的,估价是五舍客勒,女的三舍客勒。

7. 六十岁以上男的,估价是十五舍客勒,女的十舍客勒。

8. 他若贫穷,不能按照你的估价,就要把他带到祭司面前,让祭司为他估价;祭司要按许愿者手头财力所及估价。

9. “许愿要献给耶和华的供物若是牲畜,凡这类献给耶和华的都要成为圣。

10. 不可更换,也不可用另一只取代,无论是好的换坏的,或是坏的换好的,都不可。若一定要以牲畜取代牲畜,所许的与所取代的都要成为圣。

11. 若牲畜不洁净,不可献给耶和华为供物,就要把牲畜带到祭司面前。

12. 祭司要估价;牲畜是好是坏,祭司怎样估定,就是你的估价。

13. 许愿者若一定要把它赎回,就要在你的估价上加五分之一。

利未记 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