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. 年数越多,价钱就越高;年数越少,价钱就越低,因为他卖给你的是收成的数量。
17. 你们彼此不可亏负,只要敬畏你的上帝,因为我是耶和华-你们的上帝。”
18. “你们要遵行我的律例,谨守我的典章,遵行它们,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。
19. 地必出产果实,你们可以吃饱,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。
20. 你们若说:‘看哪,第七年我们不耕种,也不收藏农作物,我们吃什么呢?’
21. 我必在第六年发令赐福给你们,地就长出三年的农作物来。
22. 第八年你们要耕种,也要吃陈粮;等到第九年农作物收成的时候,你们还有陈粮吃。”
23. “地不可以卖断,因为地是我的;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
24. 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,要准许人有权将地赎回。
25. “你的弟兄若渐渐贫穷,卖了他的一些产业,他的至亲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。
26. 若没有人能为他赎回,他的手头渐渐宽裕,能够赎回,
27. 就要计算卖后的年数,把剩余年数的价钱归还给那买主,他的地业便归还自己。
28. 若他手头的财力不够赎回,所卖的地就要留在买主的手里,直到禧年。到了禧年,地业要归还卖主。
29. “人若卖城墙内的住宅,卖了以后,一整年内他有权赎回;这是他可以赎回的期限。
30. 若他在一整年内不赎回,这有墙之城的房屋就确定永归买主,直到世世代代;在禧年也不必归还。
31. 但周围无城墙之村庄的房屋,要看为乡下的田地,可以赎回;到了禧年就要归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