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21:5-17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5. “不可使头光秃,不可剃除胡须的边缘,也不可割划自己的身体。

6. 他们要归上帝为圣,不可亵渎他们上帝的名,因为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上帝的食物,是他们献的,所以他们要成为圣。

7. “祭司不可娶妓女,或被玷污的女人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,因为他是归上帝为圣的。

8. 你要使祭司分别为圣,因为他献你上帝的食物。你要以他为圣,因为我是使你们分别为圣的耶和华,是神圣的。

9. “祭司的女儿若行淫玷污自己,就侮辱了父亲,要用火将她焚烧。

10. “在弟兄中作大祭司的,头上倒了膏油,承接圣职,穿了圣衣,不可蓬头散发,也不可撕裂衣服;

11. 不可挨近任何死尸,即使为了父母也不可玷污自己。

12. 他不可出圣所,免得亵渎了上帝的圣所,因为在他身上有上帝的膏油为圣冕。我是耶和华。

13. 他要娶处女为妻。

14. 大祭司不可娶寡妇,被休的妇人,或被玷污的妓女为妻;他只可以娶自己百姓中的处女为妻。

15. 他不可在自己百姓中侮辱他的儿女,因为我是使他分别为圣的耶和华。”

16.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:

17. “你吩咐亚伦说:你世世代代的后裔,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上帝的食物。

利未记 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