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21:10-14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10. “在弟兄中作大祭司的,头上倒了膏油,承接圣职,穿了圣衣,不可蓬头散发,也不可撕裂衣服;

11. 不可挨近任何死尸,即使为了父母也不可玷污自己。

12. 他不可出圣所,免得亵渎了上帝的圣所,因为在他身上有上帝的膏油为圣冕。我是耶和华。

13. 他要娶处女为妻。

14. 大祭司不可娶寡妇,被休的妇人,或被玷污的妓女为妻;他只可以娶自己百姓中的处女为妻。

利未记 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