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. 女人若与兽亲近,与它交合,你要把那女人和兽杀死;他们必被处死,血要归在他们身上。
17. “人若娶自己的姊妹,或是同父异母的,或是同母异父的,彼此见了下体,这是可耻的事;他们必在自己百姓眼前被剪除。他露了姊妹的下体,必担当自己的罪孽。
18. 若有人跟经期中的妇人同寝,露了她的下体,暴露妇人的血源,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,二人必从百姓中剪除。
19. 不可露姨母或姑母的下体,因为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,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。
20. 人若与叔伯之妻同寝,就露了他叔伯的下体,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,必没有子女而死。
21. 人若娶了自己兄弟的妻子,就露了他兄弟的下体,这是不洁净的事,他们必没有子女。
22. “你们要谨守我一切的律例典章,遵行它们,免得我领你们去住的那地把你们吐出来。
23. 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国民,你们不可随从他们的风俗。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的事,所以我厌恶他们。
24. 但我对你们说过,你们要承受他们的土地;我要把这流奶与蜜之地赐给你们,作为你们的产业。我是耶和华-你们的上帝,是把你们从万民中分别出来的。
25. 你们要分辨洁净和不洁净的飞禽走兽;不可因我定为不洁净的飞禽走兽,或爬行在土地上的任何生物,使自己成为可憎恶的。
26. 你们要归我为圣,因为-我耶和华是神圣的;我把你们从万民中分别出来,作我的子民。
27. “无论男女,是招魂的或行巫术的,他们必被处死。人要用石头打死他们,血要归在他们身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