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18:12-18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12.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;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。

13.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;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。

14. 不可露你叔伯的下体,不可亲近他的妻子;她是你的叔母、伯母。

15. 不可露你媳妇的下体,她是你儿子的妻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

16. 不可露你兄弟妻子的下体,这是你兄弟的下体。

17. 不可露妇人的下体,又露她女儿的下体,也不可娶她的孙女或外孙女,露她们的下体;她们是骨肉之亲。这是邪恶的事。

18. 你妻子还活着的时候,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与她作对,露她姊妹的下体。

利未记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