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17:3-14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3.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小绵羊,或山羊,无论是在营内或营外,

4. 若不把牲畜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前,献给耶和华为供物,所流的血必归到那人身上。他既使血流出,就要从百姓中剪除。

5. 这是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们在野地里所宰的祭牲带来,带到耶和华前,会幕门口祭司那里,宰杀这些祭牲,把它们献给耶和华为平安祭。

6. 祭司要在会幕门口,把血洒在耶和华的祭坛上,把脂肪焚烧,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。

7. 他们不可再宰杀祭牲献给他们行淫所随从的山羊鬼魔。这要作他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。

8. “你要对他们说:凡以色列家中的任何人,或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献燔祭或祭物,

9. 若不带到会幕门口献给耶和华,那人必从百姓中剪除。”

10. “凡以色列家中的任何人,或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,吃任何的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,把他从百姓中剪除。

11. 因为动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这血赐给你们,可以在祭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;因为血就是生命,能够赎罪。

12. 因此,我对以色列人说:你们都不可吃血;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

13. 凡以色列人,或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,猎取了可吃的飞禽走兽,必须把它的血放出来,用土掩盖。

14. “因一切动物的生命,它的血就是它的生命。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:无论什么动物的血,你们都不可吃,因为一切动物的生命就是它的血。凡吃血的必被剪除。

利未记 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