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. 凡摸她床的,要洗衣服,用水洗澡,必不洁净到晚上;
22. 凡摸她坐过的东西的,要洗衣服,用水洗澡,必不洁净到晚上;
23. 不论是床,或她坐过的东西,人摸了,必不洁净到晚上。
24. 男人若和这女人同寝,沾了她的不洁净,就不洁净七天,所躺的床也都不洁净。
25. “女人若在经期之外仍然流血多日,或是经期过长,她在流血的一切日子都不洁净,和她在经期的日子不洁净一样。
26. 在流血的日子,她所躺的床、所坐的任何东西都不洁净,和在月经期间不洁净一样。
27. 凡摸这些东西的,就不洁净;他要洗衣服,用水洗澡,必不洁净到晚上。
28. 这女人的血漏若痊愈了,就要计算七天,然后才洁净。
29. 第八天,她要取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,带到会幕门口祭司那里。
30. 祭司要献一只为赎罪祭,一只为燔祭。祭司要因这女人血漏的不洁净,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。
31. “你们要使以色列人与他们的不洁净隔离,免得他们玷污我在他们中间的帐幕,因自己的不洁净死亡。”
32. 这条例是为漏症患者或遗精而不洁净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