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11:8-21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8. 这些兽的肉,你们不可吃;它们的尸体,你们也不可摸,对你们都是不洁净的。

9. “水中可吃的是这些:凡在水里,无论是海或河,有鳍有鳞的,都可以吃。

10. 凡在海里、河里和水里滋生的动物,就是在水里所有的动物,无鳍无鳞的,对你们是可憎的。

11. 它们对你们都是可憎的。你们不可吃它们的肉;它们的尸体,也当以为可憎。

12. 凡在水里无鳍无鳞的,对你们是可憎的。

13. “飞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,不可吃且可憎的是:雕、狗头雕、红头雕,

14. 鹞鹰、小鹰的类群,

15. 所有乌鸦的类群,

16. 鸵鸟、夜鹰、鱼鹰、鹰的类群,

17. 鸮鸟、鸬鹚、猫头鹰,

18. 角鸱、鹈鹕、秃雕,

19. 鹳、鹭鸶的类群,戴鵀与蝙蝠。

20. “凡有翅膀却用四足爬行的群聚动物,对你们是可憎的。

21. 只是有翅膀却用四足爬行的群聚动物中,足上有腿在地上跳的,你们还可以吃;

利未记 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