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11:3-8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3. 凡蹄分两瓣,分趾蹄而又反刍食物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

4. 但那反刍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是:骆驼,反刍却不分蹄,对你们是不洁净的;

5. 石獾,反刍却不分蹄,对你们是不洁净的;

6. 兔子,反刍却不分蹄,对你们是不洁净的;

7. 猪,蹄分两瓣,分趾蹄却不反刍,对你们是不洁净的。

8. 这些兽的肉,你们不可吃;它们的尸体,你们也不可摸,对你们都是不洁净的。

利未记 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