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. 以下是城的大小:北面四千五百肘,南面四千五百肘,东面四千五百肘,西面四千五百肘。
17. 城要有空地,向北二百五十肘,向南二百五十肘,向东二百五十肘,向西二百五十肘。
18. 靠着圣地并排剩余的,东长一万肘,西长一万肘;它与圣地并排,其中所出产的要作城内工人的食物。
19. 以色列支派中所有在城内做工的,都要耕种这地。
20. 你们要将整块四方的圣地,长二万五千肘,宽二万五千肘,连同城的用地都献作圣地。
21. 圣地和城的用地两边剩余的要归给王。地的东边,南北二万五千肘,东至东界;西边,南北二万五千肘,西至西界;靠着各支派所分的地,都要归给王。圣地和殿的圣所要在其中。
22. 利未人的地与城的用地都在王的地中间,犹大边界和便雅悯边界之间,要归给王。
23. 论到其余的支派,从东到西,是便雅悯的一份。
24. 靠着便雅悯的地界,从东到西,是西缅的一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