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结书 45:3-14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3. 从这整个范围要划出长二万五千肘,宽一万肘的地,其中要有圣所,是至圣的。

4. 这是地上的一块圣地,要归给在圣所供职、亲近事奉耶和华的祭司,作为他们房屋用地与圣所的圣地。

5. 其余长二万五千肘,宽一万肘,要归给在殿中供职的利未人,作为他们二十间房屋的地业。

6. 在那块献上的圣地旁边,你们要划分造城的地业,宽五千肘,长二万五千肘,归以色列全家。

7. 划归君王的地要在献上的圣地和城用地的两旁,面对着圣地,又面对城的用地,西至西边的疆界,东至东边的疆界,从西到东,长度与每支派所分得的一样。

8. 这地要在以色列中归君王为业。我所立的君王必不再欺压我的子民,却要按支派把地分给以色列家。

9. 主耶和华如此说:“以色列的王啊,你们够了吧!要除掉残暴和抢夺的事,行公平和公义,不可再勒索我的百姓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
10. “你们要用公道的天平、公道的伊法、公道的罢特。

11. 伊法要与罢特等量;一罢特为贺梅珥的十分之一,一伊法也是贺梅珥的十分之一,都以贺梅珥为计算单位。

12. 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;二十舍客勒,二十五舍客勒,十五舍客勒,合起来为你们的一弥那。

13. “你们当献的供物是这样:一贺梅珥麦子要献六分之一伊法,一贺梅珥大麦也要献六分之一伊法。

14. 献油的条例是这样,按油的罢特:每一歌珥油,即十罢特或一贺梅珥,要献十分之一罢特,原来十罢特等于一贺梅珥。

以西结书 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