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结书 44:7-21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7. 你们把我的食物,就是脂肪和血献上的时候,竟把心和肉体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领进我的圣所,玷污我的殿;你们行这一切可憎的事,违背了我的约。

8. 你们未尽看守我圣物的职责,竟派别人在我的圣所替你们尽看守之责。

9. “主耶和华如此说:所有心和肉体未受割礼的外邦人,就是住在以色列中间的任何外邦人,都不可进入我的圣所。”

10. “以色列人走迷的时候,利未人远离我,随从他们的偶像走迷离开我,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。

11. 他们必在我的圣所当仆役,照管殿门,在殿里伺候;他们要为百姓宰杀燔祭牲和其他祭牲,站在百姓面前伺候他们。

12. 因为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他们,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绊脚石,所以我向他们起誓: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
13. 他们不可亲近我,作事奉我的祭司,也不可挨近我任何一件圣物,就是至圣的物;他们却要担当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报应。

14. 我要指派他们在殿里看守,办理殿中一切事务,做一切当做的工。”

15. “以色列人走迷离开我的时候,利未家的祭司撒督的子孙仍然尽看守我圣所的职责;因此他们必亲近我,事奉我,并且侍立在我面前,把脂肪与血献给我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
16. 只有他们可以进我的圣所,来到我的桌前事奉我,守我吩咐的职责。

17. 他们进内院的门要穿细麻衣,在内院门和殿内供职时不可穿羊毛衣服。

18. 他们要头戴细麻布的头巾,腰穿细麻布的裤子;不可穿容易出汗的衣服。

19. 他们出到外院,到外院百姓那里,要脱下供职所穿的衣服,放在圣的房间内,换上别的衣服,免得因他们的衣服使百姓成为圣。

20. 他们不可剃头,也不可留长发,头发一定要修剪。

21. 祭司进内院时不可喝酒。

以西结书 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