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. 恶人若归还抵押品,归回所抢夺的东西,遵行生命的律例,不再作恶;他必存活,不致死亡。
16. 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记念;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,必要存活。
17. “你本国的百姓说:‘主的道不公平。’其实他们,他们的道才是不公平。
18. 义人转离自己的义作恶,他必因此而死亡。
19. 恶人转离他的恶,行公平公义的事,他必因此而存活。
20. 你们还说:‘主的道不公平。’以色列家啊,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。”
21. 我们被掳后第十二年的十月初五,有人从耶路撒冷逃到我这里,说:“城已被攻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