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结书 18:9-20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9. 遵行我的律例,谨守我的典章,按诚实行事;这人是公义的,必要存活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
12. 亏负困苦和贫穷的人,抢夺别人的物件,不归还抵押品,却向偶像举目,做可憎的事;

13. 向人取利息,索取高利,这人岂能存活呢?他不能存活。他因做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血要归到自己身上。

14. “看哪,他若生了儿子,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,他见了,却不照样去做;

15. 他未曾在山上吃祭物,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举目,未曾污辱邻舍的妻;

16. 也未曾亏负人,未曾取人的抵押品,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把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把衣服给赤身的人穿,

17. 缩手不害困苦人,未曾向人索取利息或高利;反倒顺从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;如此,他必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

18. 至于他父亲,因为施行欺压,抢夺弟兄,在百姓中行不善,看哪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

19. “你们还说:‘儿子为什么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?’儿子若行公平公义的事,谨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,他必要存活。

20. 惟有犯罪的,却必死亡。儿子不担当父亲的罪孽,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。义人的善果要归自己,恶人的恶报也要归自己。

以西结书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