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结书 18:3-7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3. 主耶和华说: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们在以色列必不再引用这俗语。

4. 看哪,所有的生命都是属我的;父亲的生命怎样属我,儿子的生命也照样属我;然而犯罪的,他必定死。

5. “人若是公义,行公平公义的事:

6.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,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举目;未曾污辱邻舍的妻,也未曾在妇人的经期间亲近她;

7. 未曾亏负人,而是将欠债之人的抵押品还给他;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把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把衣服给赤身的人穿;

以西结书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