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8. 主耶和华说: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的妹妹所多玛与她的女儿们并未做你和你女儿们所做的事。
49. 看哪,你的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:她和她的女儿们都骄傲,粮源充足,大享安逸,却不扶持困苦和贫穷人的手。
50. 她们狂傲,在我面前做可憎的事,我看见了就把她们除掉。
51. 撒玛利亚所犯的罪不及你的一半,你所做可憎的事比她更多;比起你所做这一切可憎的事,你的姊妹倒显为义。
52. 你既为你的姊妹辩护,就要担当自己的羞辱。因你所犯的罪比她们更可憎,她们比你倒显为义;你既使你的姊妹显为义,就要抱愧,担当自己的羞辱。”
53. “我必使她们被掳的归回,使所多玛和她的女儿们、撒玛利亚和她的女儿们,并与你一起被掳的都归回;
54. 好使你担当自己的羞辱,为所做的一切抱愧,让她们得到安慰。
55. 你的妹妹所多玛和她的女儿们必回复原状;撒玛利亚和她的女儿们必回复原状;你和你的女儿们也必回复原状。
56. 在你骄傲的日子,你的妹妹所多玛岂不是你口中的笑柄吗?
57. 在你的恶行显露以前,那受了凌辱的亚兰女儿们和亚兰四围非利士的女儿们,都在四围藐视你。
58. 耶和华说:你的淫荡和可憎之事,你自己要担当。”
59. “主耶和华如此说:你这轻看誓言而背约的,我必照你所做的报应你。
60. 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时我与你所立的约,也要与你立定永约。
61. 当你接纳你的姊姊和妹妹时,你要追念你所行的,自觉惭愧;并且我要将她们赏给你做女儿,却不是按着我与你所立的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