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结书 16:37-50 和合本修订版 (RCUVSS)

37. 所以,看哪,我要聚集所有与你交欢的情人,不论是你所爱的或你所恨的,聚集他们从四围到你那里来;我要在他们面前暴露你的下体,使他们看尽你的下体。

38. 我也要审判你,如审判淫妇和流人血的妇女一样。我要在愤怒和妒忌中使流血的罪归到你身上。

39. 我要把你交在他们手中;他们必拆毁你的土墩,毁坏你的高台,剥去你的衣服,夺取你美丽的宝物,留下你赤身露体。

40. 他们必聚集众人攻击你,用石头打死你,用刀剑刺透你,

41. 用火焚烧你的房屋,在许多妇女眼前审判你。我必使你不再行淫,你也不再给赏金。

42. 我止息了向你所发的愤怒,我的妒忌也离开了你;这样,我就平静,不再恼怒。

43. 因你不追念幼年的日子,反而在这一切的事上惹我发烈怒,所以,看哪,我必照你所做的报应在你头上。在你一切可憎的事上,你不是还行了淫乱吗?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”

44. “看哪,凡说俗语的必用这俗语攻击你,说:‘有其母必有其女。’

45. 你实在是你母亲的女儿,厌弃丈夫和儿女;你也是你姊妹的姊妹,厌弃丈夫和儿女。你的母亲是赫人,父亲是亚摩利人。

46. 你的姊姊是撒玛利亚,她和她的女儿们住在你北边;你的妹妹是所多玛,她和她的女儿们住在你南边。

47. 你不只效法她们的行为,照她们可憎的事去做,不消多时,你所做的一切就比她们更恶。

48. 主耶和华说: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的妹妹所多玛与她的女儿们并未做你和你女儿们所做的事。

49. 看哪,你的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:她和她的女儿们都骄傲,粮源充足,大享安逸,却不扶持困苦和贫穷人的手。

50. 她们狂傲,在我面前做可憎的事,我看见了就把她们除掉。

以西结书 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