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1. 正月十二日,我们从亚哈瓦河边起行,要往耶路撒冷去。我们上帝的手保佑我们,救我们脱离仇敌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。
32. 我们到了耶路撒冷,在那里住了三日。
33. 第四日,金银和器皿都在我们上帝的殿里过了秤,交在乌利亚的儿子米利末祭司的手中。同着他的有非尼哈的儿子以利亚撒,还有利未人耶书亚的儿子约撒拔和宾内的儿子挪亚底。
34. 那时,这一切都点过秤过了,重量全写在册上。
35. 从被掳之地归回的人向以色列的上帝献燔祭,为以色列众人献十二头公牛、九十六只公绵羊、七十七只小绵羊,又献十二只公山羊作赎罪祭,这些全都是献给耶和华的燔祭。
36. 被掳归回的人把王的谕旨交给王的总督与河西的省长,他们就支助百姓和上帝的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