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 我出生第八天受了割礼;我属于以色列族、便雅悯支派,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;按照律法说,我是法利赛人;
6. 按照热心说,我曾经逼迫教会;按照律法上的义说,我是无可指责的。
7. 然而,以前对我有益的事,现在因基督的缘故,我已经把这些事看做是损失。
8. 不但如此,我甚至把一切都看做是损失,因为我把认识我主基督耶稣看为是至高无上的。我为基督耶稣损失了一切,而且把一切都看做是粪土,为要赢得基督,
9. 并且要被认定在他里面——不是拥有那本于律法的自己的义,而是拥有那藉着信基督而来的义,就是来自神、基于信的义;
10. 并且为要认识基督和他复活的大能,要在他的苦难里相契合,效法他的死,
11. 或许我能得以从死人中复活。
12. 这并不是说我已经得到了,或已经得以完全了,而是说我在竭力追求,或许我真的可以得着;为此我也被基督耶稣得着了。
13. 弟兄们,我不认为自己已经得着了;但是我有一件事:就是忘记背后,争取前面的,
14. 向着目标竭力追求,为了得到那在基督耶稣里、神至高召唤的奖赏。
15. 因此,让我们所有成熟的人都这样思想。如果你们有什么不同的思想,神也会把这事启示给你们。
16. 不过我们达到了什么标准,就让我们照着什么标准行走。
17. 弟兄们,你们要一同效法我,也要留心看那些像你们一样,以我们为榜样行事的人。
18. 其实我过去再三地告诉你们,而现在又流着眼泪告诉你们:有许多人的行事为人,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