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 但是,一个人虽没有做工,却信靠那称不敬虔之人为义的神,这人的信就被算为义。
6. 正如大卫也论到神所算为义之人的福份,这义与行为无关;他说:
7. “罪恶被赦免、罪孽被遮盖的人,这人是蒙福的。
8. 主绝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蒙福的。”
9. 既然如此,这福份到底是只赐给那些受割礼的人,还是也赐给那些没有受割礼的人呢?我们说:“亚伯拉罕因着信,就被算为义了。”
10. 那么,是怎么被算为义的呢?到底是在他受割礼之后,还是在他没有受割礼的时候呢?不是在受割礼之后,而是在没有受割礼的时候。
11. 并且他领受了割礼的标记,做为他没有受割礼时因信称义的印证,使他成为所有不凭着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也使他们被算为义;
12. 而且他也成为受割礼之人的父,不仅为那些受了割礼的人,还为那些顺着我们的先祖亚伯拉罕信心之脚踪行走的人;亚伯拉罕的信心在他没有受割礼的时候就已经有了。
13. 原来,赐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继承世界的应许,不是藉着律法,而是藉着因信而得的义。
14. 这是因为,如果本于律法的才是继承人,信就落了空,应许也就无效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