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翰福音 5:31-47 中文标准译本 (CSBS)

31. “如果我为自己做见证,我的见证就无效。

32. 为我做见证的另有一位,并且我知道,他为我做的见证是有效的。

33. 你们曾经派人到约翰那里,他为真理做了见证。

34. 其实我所接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。不过我说这些话,是为了要你们得救。

35. 约翰是一盏燃烧发光的灯,你们情愿在他的光里快乐一时。

36. “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,因为父交给我工作要我去完成。我现在做的这些工作正为我见证:就是父差派了我。

37. 派我来的父也亲自为我做了见证。你们从来没有听到他的声音,也没有看到他的相貌,

38. 更没有把他的话语存在你们里面,因为你们不信他所派来的那一位。

39. 你们查考经文,因你们以为从中可以得到永恒的生命。其实这经文就是为我做见证的。

40. 可是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。

41. “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荣耀。

42. 不过我了解你们,你们里面没有属神的爱。

43. 我奉我父的名来了,你们却不接受我;如果有别人奉自己的名而来,你们倒会接受他。

44. 你们彼此接受荣耀,却不寻求从独一的神而来的荣耀,那怎么能信呢?

45. 不要以为我将要在父面前控告你们,有一位控告你们的,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。

46. 事实上,如果你们信摩西,就会信我,因为他写了关于我的事;

47. 如果你们不相信他所写的,又怎么会相信我的话呢?”

约翰福音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