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 想要做律法教师,却不明白自己所讲的,或所强调的是为了什么。
8. 我们知道,律法是好的,只要人按着规矩去用它。
9. 我们也知道,律法的设立不是为义人,而是为那些不法的和不服的、不敬神的和犯罪的、不圣洁的和亵渎神的、殴打父母的、杀人的、
10. 淫乱的、同性恋的、拐卖人口的、说谎的、起假誓的,以及其他任何反对健全教义的人。
11. 这教义是照着当受称颂之神的荣耀福音,就是所委托给我的福音。
12. 我感谢使我刚强的那一位——我们的主基督耶稣,因为他认为我是忠心的,指派我做这服事的工作。
13. 虽然我原先是亵渎神的、逼迫人的、侮慢人的,但是我却蒙了怜悯,因为我是在不信、不明白的时候做的;
14. 而且我们主的恩典,随着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,格外增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