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书 3:2-17 中文标准译本 (CSBS)

2. 我只想请教你们这一点:你们领受了圣灵,是本于律法上的行为,还是本于信而听从呢?

3. 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?你们以圣灵开始,现在却要以肉体完成吗?

4. 你们受了这么多的苦,都没有意义吗?会不会真的没有意义呢!

5. 那么,神赐给你们圣灵,又在你们中间行神迹,是本于你们在律法上的行为,还是本于你们信而听从呢?

6. 正如“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被算为他的义”,

7. 因此你们应当知道:那些本于信的,他们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。

8. 既然经文预先看见神要使外邦人因信称义,就预先把福音传给了亚伯拉罕,说:“万国都要藉着你蒙祝福。”

9. 这样,那些有信仰的人,与有信仰的亚伯拉罕一同蒙祝福。

10. 凡是本于律法上行为的人,都在诅咒之下,因为经上记着:“任何人不持守、不遵行律法书上所记载的一切,都是被诅咒的。”

11. 所以,明显地没有人能藉着律法在神面前被称为义,因为经上说:“义人将因信而活。”

12. 律法不是本于信,但是“遵行这些事的人,将因此而活。”

13. 基督替我们成了诅咒,从律法的诅咒中救赎了我们,因为经上记着:“凡是被挂在木头上的,都是被诅咒的。”

14. 这是为了让亚伯拉罕所蒙的祝福,能在基督耶稣里临到外邦人,好使我们能藉着信领受所应许的圣灵。

15. 弟兄们,我按人的意思说话:甚至是人的约,一旦证实了,也没有人能废弃或加添。

16. 神的各样应许,原是对亚伯拉罕和他的一个后裔说的。神并没有说“后裔们”,像是指着许多人;而是说“你的一个后裔”,像是指着一个人,这一位就是基督。

17. 我说的这话是:四百三十年以后出现的律法,不能废弃神预先立好的约,使那应许无效。

加拉太书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