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书 3:15-28 中文标准译本 (CSBS)

15. 弟兄们,我按人的意思说话:甚至是人的约,一旦证实了,也没有人能废弃或加添。

16. 神的各样应许,原是对亚伯拉罕和他的一个后裔说的。神并没有说“后裔们”,像是指着许多人;而是说“你的一个后裔”,像是指着一个人,这一位就是基督。

17. 我说的这话是:四百三十年以后出现的律法,不能废弃神预先立好的约,使那应许无效。

18. 如果继业是本于律法,就不再是本于应许了;但是神把继业赐给亚伯拉罕是藉着应许。

19. 那么,为什么要有律法呢?律法是为了过犯的缘故被加上的,直到那蒙应许的后裔来临;律法是藉着天使,通过中保的手所规定的。

20. 不过中保没有为一方的,神却是一位。

21. 那么,律法和神的各样应许是对立的吗?绝对不是!如果一个能使人得生命的律法被赐下,义就真是本于律法了。

22. 然而,经上的话把万物都圈在罪孽之下,为要使这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,赐给那些相信的人。

23. 只是在这信仰临到之前,我们都被圈在律法之下受看守,直到这将要来临的信仰被启示出来。

24. 这样,律法一向是我们的导师,直到基督,好使我们能因信称义。

25. 不过,这信仰既然已经临到,我们就不在导师之下了,

26. 因为你们藉着信,在基督耶稣里,都是神的儿女。

27. 实际上,你们所有受洗归入基督的,就穿上了基督,

28. 其中没有犹太人或希腊人,没有为奴的或自由的,没有男的或女的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合而为一了。

加拉太书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