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其實我也可以靠自身的條件。如果別人覺得可以靠自身的條件,我更可以。
5. 我出生後第八天就受了割禮,我是以色列人,屬於便雅憫支派,是道道地地的希伯來人。論守律法,我是法利賽人;
6. 論熱心,我曾經迫害教會;論律法要求的義,我是無可指責的。
7. 但是為了基督,我從前以為有價值的,現在認為毫無價值。
8. 不但如此,我看萬事都毫無價值,因為認識我主基督耶穌最寶貴。我為祂失去了一切,我把失去的一切視為垃圾,好得到基督,
9. 與祂聯合。我成為義人不是因為遵行律法,而是因為信靠基督。這義從上帝而來,以信為基礎。
10. 我渴望認識基督和祂復活的大能,與祂一同受苦,甚至到死的地步,
11. 這樣我也可以從死裡復活。
12. 這並不是說我已經得到了或者純全了,我還要竭力追求,或者可以達到基督耶穌要我達到的目標。
13. 弟兄姊妹,我並非以為自己已經得到了,我只專注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向前,
14. 直奔目標,要贏得上帝藉著基督耶穌從天上呼召我去得的獎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