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. 要記住,你曾在埃及做奴隸,你的上帝耶和華伸出臂膀,用大能的手把你從那裡領出來。因此,你的上帝耶和華吩咐你守安息日。
16. 「『要遵照你的上帝耶和華的吩咐孝敬父母,以便在你的上帝耶和華要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,蒙祝福。
17. 「『不可殺人。
18. 「『不可通姦。
19. 「『不可偷盜。
20. 「『不可作偽證陷害人。
21. 「『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,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、田地、僕婢、牛驢或其他任何物品。』
22. 「這是耶和華在山上的烈火、烏雲和幽暗中高聲頒佈給你們全體會眾的誡命。此外,祂沒有說別的。祂把這些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。
23. 當時,山上燃燒著烈焰,你們聽見聲音從黑暗中傳來。你們各支派的首領和長老都到我跟前,
24. 說,『看啊,我們的上帝耶和華向我們彰顯了祂的榮耀和威嚴,我們聽見了祂從火中發出的聲音。今天我們已經看見,人聽見上帝說話後還能活著。
25. 但我們何必冒死,被這烈火吞噬呢?我們若再次聽到我們的上帝耶和華的聲音,必然喪命。
26. 世上有誰像我們一樣聽見永活上帝從火中說話後還能活著呢?
27. 你去聽聽我們上帝耶和華所說的話,然後回來告訴我們,我們必聽從、遵行。』
28. 「耶和華聽見了你們的話,就對我說,『我聽見了眾人對你說的話,他們所說的都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