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3:3-17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(CCB)

3. 「亞捫人或摩押人及其十代以內的子孫都不可加入耶和華的會眾。

4. 因為在你們離開埃及的途中,他們沒有用水和食物款待你們,還雇用美索不達米亞的毗奪人——比珥的兒子巴蘭咒詛你們。

5. 但你們的上帝耶和華不聽巴蘭的話,反而把咒詛變為祝福,因為祂愛你們。

6. 你們一生一世永不可為他們謀求平安和好處。

7. 「不可憎惡以東人,因為他們是你們的弟兄;也不可憎惡埃及人,因為你們曾經在埃及寄居。

8. 他們的第三代子孫可以加入耶和華的會眾。

9. 「你們出兵征戰時,一定要遠離惡事。

10. 如果有人因夢遺而不潔淨,他就要離開營地住在營外。

11. 傍晚他要沐浴,日落才可以回營。

12. 要在營外指定一個地方作方便之處。

13. 你們每人都要有一把鏟子,便溺時要挖個洞,事後要掩埋。

14. 因為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常在營中巡視,要保護你們,擊敗你們的仇敵。軍營必須保持聖潔,免得祂在你們中間看到任何污穢之事,便離開你們。

15. 「如果有奴隸逃到你們那裡避難,不可把逃亡的奴隸送交他們的主人。

16. 要讓他們在你們當中選擇他們喜歡的城邑與你們同住,不可壓迫他們。

17. 「任何以色列人,不論男女,都不可做廟妓。

申命記 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