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2:17-21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(CCB)

17. 誹謗她,聲稱她結婚時已經不是處女,但這裡有我女兒貞潔的憑據。』女方父母要把女兒新婚之夜用過的床單在長老們面前展開。

18. 長老們就必須抓住那人懲處他,

19. 罰他賠償一公斤銀子給女方的父親,因為他誹謗了一個以色列的處女。那女子仍要做他妻子,丈夫終生不可休她。

20. 「但如果那人的指控屬實,沒有找到那女子貞潔的憑據,

21. 就要把她帶到她父親的家門前,由本城的人用石頭打死她。因為她婚前淫亂,在以色列做了可恥的事。你們必須除掉你們中間的罪惡。

申命記 22